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韶关市金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曾志伟、行长李祎、财会负责人刘发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 录
第一章 本行概况
一、本行注册名称: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始兴大众村镇银行”,下称“本行”);
本行英文名称:DAZHONG RURAL BANK OF SHIXING
二、本行法定代表人:曾志伟
三、本行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始兴县太平镇城北路38号创发大厦首层101、二层和三层
邮政编码:512500
四、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主要营业场所、门户网站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刘骐铭
联系电话(传真):0751-3167881
电子邮箱:sxdzbgs@126.com
五、其他有关信息:
本行经银保监会批准成立日期:2011年5月20日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12H344020001
本行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5月24日
登记地点: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行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注册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00574538694Y
六、本行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经营概况
2023年,本行紧紧围绕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业务发展为中心,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本行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稳健、安全运行。
截至2023年末,本行资产总额为69920.57万元,比年初减少0.36%;负债总额为63956.50万元,比年初增加1.92%;所有者权益为5955.56万元,实现净利润-1441.59万元,全年上缴税金148.06万元。累计提取贷款减值准备金1194.75万元,拨备覆盖率达到182.22%,拨贷比为2.69%,流动性比例为50.84%,资本充足率为14.53%,全年安全无事故,各项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一、坚守定位指标
项目 |
标准值 |
2023年度 |
各项贷款占比(%) |
≥60 |
63.42 |
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比例(%) |
≥80 |
3088.52 |
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 |
≥80 |
81.83 |
户均贷款(万元) |
≤90 |
29.43 |
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 |
≥70 |
96.12 |
单户1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 |
≥15 |
49.25 |
二、主要合规性监管指标
标准值 |
2023年度 |
|
资本充足率(%) |
≥10.5 |
14.53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8.5 |
13.48 |
流动性比率(%) |
≥25 |
50.84 |
存贷比(%) |
≤75 |
71.36 |
日均存贷比(%) |
≥50 |
69.69 |
净拆借资金比例(%) |
≤-4 |
0 |
不良贷款比例(%) |
≤5 |
1.47 |
贷款拨备率(%) |
≥2.5 |
2.69 |
拨备覆盖率(%) |
≥150 |
182.22 |
资本利润率(%) |
≥11 |
-21.55 |
资产利润率(%) |
≥0.6 |
-2.06 |
成本收入比(%) |
≤45 |
-1790.50 |
流动性缺口率(%) |
≥-10 |
74.65 |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 |
≤10 |
10.18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5 |
18.11 |
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921.1万元,比年初减少3779.86万元,降幅11.56%;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95户,比年初减少397户;小微企业首贷户为3户,占比14.29%;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9079.84万元,占小微企业贷款的31.40%,比年初增长7.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9185.53万元,占小微企业贷款的31.76%,比年初下降3.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年化利率为7.12%,比年初降低0.1个百分点。
四、涉农贷款服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28902.89万元,比年初减少10326.85万元,降幅26.32%;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20736.95万元,比年初减少12389.23万元,降幅37.4%。
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始兴大众村镇银行 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资 产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资产: |
1 |
|
|
负债: |
30 |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2 |
88,583,535.54 |
53,173,611.2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31 |
214,000.00 |
|
贵金属 |
3 |
|
|
联行存放款项 |
32 |
|
|
存放联行款项 |
4 |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
33 |
|
|
存放同业款项 |
5 |
190,254,202.31 |
196,570,485.51 |
拆入资金 |
34 |
|
|
拆出资金 |
6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5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6 |
|
|
衍生金融资产 |
8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37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9 |
|
|
吸收存款 |
38 |
617,286,753.01 |
621,415,019.68 |
应收款项类投资 |
10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 |
720,000.00 |
210,000.00 |
应收利息 |
11 |
719,976.48 |
2,588,373.03 |
应交税费 |
40 |
451,071.25 |
111,848.17 |
预付账款 |
12 |
3,717,930.66 |
48,768.66 |
应付利息 |
41 |
7,437,159.02 |
16,255,887.32 |
其他应收款 |
13 |
474,244.52 |
588,538.08 |
应付股利 |
42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14 |
411,165,926.94 |
431,491,251.03 |
其他应付款 |
43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 |
|
|
预计负债 |
44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6 |
|
|
应付债券 |
45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 |
|
|
其他负债 |
47 |
1,430,108.22 |
1,637,648.49 |
固定资产 |
19 |
4,776,983.52 |
5,439,547.81 |
负债总计 |
48 |
627,539,091.50 |
639,5650,101.76 |
在建工程 |
20 |
|
574,900.00 |
所有者权益: |
49 |
|
|
固定资产清理 |
21 |
|
|
实收资本(股本) |
50 |
58,000,000.00 |
58,000,000.00 |
无形资产 |
22 |
1,497,178.49 |
1,671,840.49 |
资本公积 |
51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 |
393,882.01 |
3,646,238.78 |
减:库存股 |
52 |
|
|
抵债资产 |
24 |
|
3,322,665.83 |
盈余公积 |
53 |
2,883,997.67 |
3,042,460.5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 |
|
|
一般风险准备 |
54 |
|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26 |
-500.00 |
|
未分配利润 |
55 |
13,322,982.79 |
-1,486,891.54 |
其他资产 |
27 |
162,711.49 |
89,450.35 |
减:未弥补历年亏损 |
56 |
|
|
|
28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 |
74,206,980.46 |
59,555,569.03 |
资产总计 |
29 |
701,746,071.96 |
699,205,670.79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58 |
701,746,071.96 |
699,205,670.79 |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上年数 |
本年数 |
1 |
一、营业收入 |
20,752,672.33 |
104,736.40 |
2 |
(一)利息净收入 |
20,016,259.08 |
-621,602.04 |
3 |
利息收入 |
34,161,764.99 |
35,107,541.36 |
4 |
利息支出 |
14,145,505.91 |
35,729,143.40 |
5 |
(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69,628.99 |
-94,134.50 |
6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40,375.68 |
8,592.84 |
7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110,004.67 |
102,727.34 |
8 |
(三)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6,022.83 |
|
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10 |
(四)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11 |
(五)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12 |
(六) 其他业务收入 |
19.41 |
14.85 |
13 |
(七) 其他收益 |
|
820,458.09 |
14 |
二、营业支出 |
14,021,072.01 |
13,879,871.25 |
15 |
(一)税金及附加 |
107,415.00 |
101,549.89 |
16 |
(二)业务及管理费 |
12,573,657.01 |
12,814,611.85 |
17 |
(三)信用减值损失 |
1,340,000.00 |
895,900.00 |
18 |
(四)资产减值损失 |
- |
67,809.51 |
19 |
(五)其他业务成本 |
- |
- |
2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31,600.32 |
-13,707,325,34 |
21 |
加:营业外收入 |
38,363.41 |
86,308.14 |
22 |
减:营业外支出 |
9,904.20 |
4,730.40 |
23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
6,760,059.53 |
-13,625,747.60 |
24 |
减:所得税费用 |
1,690,014.88 |
790,152.59 |
25 |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70,044.65 |
-14,415,900.19 |
26 |
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297,061.93 |
|
27 |
七、每股收益: |
|
|
28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2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上年同期数 |
本年累计数 |
1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14,887,172.99 |
4,128,266.67 |
3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13,046,400.00 |
-214,000.00 |
4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5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36,451,517.28 |
33,247,737.65 |
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228,240.04 |
1,326,500.53 |
7 |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520,530.31 |
38,488,504.85 |
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61,668,692.11 |
20,325,324.09 |
9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28,576,387.14 |
-27,559,968.55 |
10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11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9,719,492.05 |
27,013,142.44 |
1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408,521.33 |
7,953,886.07 |
1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30,504.01 |
1,230,925.56 |
1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416,398.26 |
99,074,107.91 |
15 |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167,220.62 |
128,037,417.52 |
16 |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646,690.31 |
-89,548,912.67 |
1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18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
|
136,250.00 |
2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2 |
(一)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36,250.00 |
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2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53.51 |
1,844,122.90 |
2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6 |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53.51 |
1,844,122.90 |
27 |
(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3.51 |
-1,707,872.90 |
2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29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
3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3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2 |
(一)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 |
|
3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3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3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6 |
(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3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0,000.00 |
|
3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3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149,543.82 |
-91,256,785.57 |
4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7,398,787.34 |
162,249,243.52 |
4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249,243.52 |
70,992,457.95 |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年金额 |
||||||
实收资本 |
库存股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一般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1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000,000.00 |
|
- |
2,883,997.67 |
- |
13,322,982.79 |
74,206,980.46 |
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3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4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58,000,000.00 |
|
- |
2,883,997.67 |
- |
13,322,982.79 |
74,206,980.46 |
5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158,462.90 |
- |
-14,809,874.33 |
-14,651,411.43 |
6 |
(一)净利润 |
|
|
|
|
|
-14,483,709.70 |
-14,483,709.70 |
7 |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
|
|
|
|
|
8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
|
|
|
|
|
|
9 |
(1)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10 |
(2)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
|
|
|
|
|
|
11 |
2.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
|
|
|
|
|
|
12 |
(1)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13 |
(2)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
|
|
|
|
|
|
14 |
(3)计入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中的金额 |
|
|
|
|
|
|
|
15 |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
|
|
|
|
|
|
|
16 |
4.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
|
|
|
|
|
|
17 |
5.其他 |
|
|
|
|
|
-167,701.73 |
-167,701.73 |
18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 |
- |
- |
-14,651,411.43 |
-14,651,411.43 |
19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20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21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22 |
3.其他 |
|
|
|
|
|
|
|
23 |
(四)利润分配 |
|
|
- |
158,462.90 |
- |
-158,462.90 |
- |
24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158,462.90 |
|
-158,462.90 |
- |
25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26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27 |
4.其他 |
|
|
|
|
|
|
|
28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29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
|
|
|
|
|
|
|
30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股本) |
|
|
|
|
|
|
|
31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32 |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 |
|
|
|
|
|
|
|
33 |
5.其他 |
|
|
|
|
|
|
- |
34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58,000,000.00 |
|
- |
3,042,460.57 |
- |
-1,486,891.54 |
59,555,569.03 |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三、财务状况说明书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69920.57万元;各项存款余额62141.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44343.87万元;全年实现税前利润-1362.57万元;不良贷款(五级分类)655.66万元;不良贷款率1.48%;资本充足率14.53%。
(二)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实现税前利润-1362.57万元,净利润-1441.5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85万元,未分配利润-148.69万元。
(三)薪酬情况
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并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决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风险合规、稽核内审、财务等部门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性反馈工作。稽核内审部门每年对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董事会和监督部门。同时,本行接受外部审计部门对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的审计。
2.年度薪酬总量及薪酬结构分布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发放的薪酬总额为732.06元,其中:基本工资为226.14万元,补贴为25.56万元,绩效工资为325.2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67万元,职工福利费40.21万元,劳动保险费支出59.0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为54.18万元。
3.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本行“支农支小”类指标占比为22%,合规经营类指标占比为23%,风险管理类指标占比为25%,经营效益类指标占比为20%,社会责任指标占比为10%。“支农支小”、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三类指标权重明显高于其他类型指标。
4.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
延期支付对象分别是始兴大众村镇银行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人员、其他人员,其绩效薪酬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长、监事长、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营业部总经理、支行行长,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人员是指信贷部总经理,其他人员是指除上述以外的部门正副总经理、支行副行长、主管会计、客户经理。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延期支付比例为51%;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人员的延期支付比例为41%;其他人员的延期支付比例中,主管会计的延期支付比例为15%,其他均按20%执行,尚不存在因故扣回情况,尚未发放非现金薪酬。
5.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情况
2023年,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年度薪酬合计为180万元,其中外部董事(指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
6.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情况
2023年度,本行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本行根据情形轻重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薪酬的情形。
7.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情况
本行已制定《薪酬管理办法》《员工薪酬管理细则》《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并备案监管部门。
8.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四章 风险管理情况
一、信用风险状况
本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无法在到期日全额偿还本行借贷资金的风险。当交易对方集中于某些相同行业或地理区域时,信用风险随之上升。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和经营管理层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强化政策导向和制度约束,建立和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定期监测风险状况,努力提升资产质量。
本行产生信用风险的主要是信贷业务。本行信贷业务政策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以小额、流动、分散为信贷原则,准确、高效、安全地运作信贷资金,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1.风险计量。本行采取客户评级来实现风险计量。本行信用等级评定设定统一的评级标准,并按得分高低分为AAA、AA、A、B和C共五个等级。
2.风险检测。本行采取风险预警的方法来实现风险检测。本行根据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贷款客户的预警信号进行识别,分析、衡量其风险状况,并进行动态监测和早期预警,实现对风险“防患于未然”的一种“防错纠错机制”。
3.管理信息系统。本行上线了信贷管理系统,能对客户贷款的信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本行制定了《内部控制办法(暂行)》《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客户评级及额度授信办法》《信贷审批规程》等制度,逐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发起行乌海银行对本行的信贷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重点对贷款三查调查真实性、审查审批合规性与风险控制有效性、贷款走款支付合规性与风险控制有效性、贷后管理及有效性、贷款收回与展期、续贷、追加额度合规性与风险控制有效性等进行审计,通过开展审计,揭示本行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之处,堵塞漏洞。
报告期内,审计后,本行信用风险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个别贷款贷前调查不详尽,存在贷款资料收集不齐全情况。
2.面签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贷款未有效履行双人面签。
3.贷后管理不到位,个别贷款贷后检查频率不符合规定,存在分期还款落实不到位情况。
4.贷款支付发放环节操作不规范,个别贷款存在借款期限超过授信期限情况。
5.档案管理不规范,信贷类合同(协议)使用、管理不规范,个别贷款合同内容填写不规范。
截至报告期,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其他披露情况
1.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活动:各类信贷业务活动。
2.信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
3.营业部及支行主要负责贷款营销、调查、贷款发放与支付、资金监控、贷后管理等工作;信贷部主要负责信贷政策、制度建设、流程设计、产品管理、贷款审查、不良贷款管理等工作;贷审会(有权审批人)负责授权范围内贷款的审批;风控部主要负责信贷稽核检查、信贷专项检查。
4.信用风险分布情况。本行产生信用风险的活动主要是各类信贷业务活动,信用风险主要分布在信贷业务。报告期末,本行正常类贷款41378.68万元,关注类贷款2309.53万元,次级类365.66万元,可疑类43.52万元,损失类246.48万元。
5.信用风险集中度。报告期末,本行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8.05%,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14.32%。
6.逾期贷款的账龄分析。报告期末,本行逾期贷款共计61户、63笔,逾期金额为1110.74万元。其中:逾期90天以内的贷款为589.63万元,逾期91天到360天贷款为309.61万元,逾期361天以上贷款为211.50万元。
7.贷款重组(借新还旧)。报告期内,本行发放借新还旧贷款共38笔,余额726.33万元。
8.资产利润率。报告期末,本行的资产利润率为-2.06%。
二、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指商业银行不能满足存款支取和合理的贷款发放而给银行自身业务所带来的影响。影响流动性的因素主要包括:“短存长贷”为特征的期限结构匹配不当是造成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内在根本原因;在以存款准备金率、利率、不良贷款率为冲击因素的动态压力测试中,存款准备金率对银行流动性冲击最大,其次才是利率的冲击,而不良贷款率因素是伴随上述冲击同时发生的。
(一)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的监控能力
本行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通过加强流动性风险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存款来源、贷款期限结构、现金头寸、流动性与备付率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风险,做好流动性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开展压力测试,提示和识别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报告期内,主发起行乌海银行与本行签订了《流动性支持协议》。
(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1.管理政策。本行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流动的前提下,实现盈利。
2.管理程序。本行运营部是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监测部门,负责对流动性进行系统深入的管理和控制。在管理程序上,本行明确流动性管理的目标,包括新增存贷款、存贷比例等,运营部负责跟踪分析流动性需求和流动性供给,避免流动性头寸过量或不足。在日常业务管理中,运营部监测流动性风险,一旦发现风险达到警戒线就及时向领导报告,发出预警信号。同时,建立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提高避险能力,一旦预警,将在限定时间内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尽量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流动性风险暂无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本行已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逐步健全了应对流动性风险的预警机制,提高防范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报告期内,本行大力吸收储蓄存款,确保存款的稳定性。2023年末,本行储蓄存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93.89%,本行的流动性资产为6104.59万元,流动性负债为12007.68万元,资产负债比为91.48%,存贷比例为71.36%,流动性比例为50.84%,流动性缺口率74.65%,流动性覆盖率188.79%,核心负债依存度为92.23%,流动性风险基本可控。
三、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目前的主要的利润来源仍是存贷款利差,因此市场利率波动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有直接的影响。为降低利率风险,本行根据利率政策和经营环境的变化,改进贷款定价机制,在进行成本、风险、收益等精细化核算的基础上实行LPR定价。同时,本行进一步加强业务创新,改善收入结构,规避利率风险。
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为加强对利率风险的防范,本行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坚持流动性原则,以减少因贷款周期过长产生的重新定价风险;同时,本行按照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综合区域内资金供求状况、竞争状况及自身风险抵偿情况等因素,逐步实行内部转移价格为基础的LPR定价。
1.管理政策。利率风险是整个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风险。本行在贷款利率定价时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
2.管理程序。董事会负责审批利率定价战略,确定本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利率风险。本行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利率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规范本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有效监督主管业务部门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本行可以开展的业务有:可以交易或投资的金融工具,可以采取的投资、保值和风险缓解策略和方法;开展市场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权限结构和责任机制;市场风险资本的分配等。
(三)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市场风险暂无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1.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本行已制定《始兴大众村镇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始兴大众村镇银行服务及价格管理办法》《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细则》,初步建立了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基本内控规范框架制度。
2.全面审计情况
一是本行服务价格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的原则,遵循“七不准”和“四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使银行服务持续发展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同时,本行能及时准确向人民银行报送利率监测报备信息,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各项有关利率政策的调研工作。
二是本行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的方式进行贷款利率定价,根据不同客户对象、贷款品种、信用情况、抵押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在最优质客户执行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确定贷款的执行利率。
报告期内,本行利率风险敏感度为零,符合监管要求,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零,市场风险基本可控。
四、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的错误或疏忽而可能引致潜在损失的风险。本行对各项业务操作制定了控制及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制度、环境、设施等方面。但任何的控制都可能因自身及外界环境的变化、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知程度不够、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失去或减小效力,形成操作风险。
本行坚持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制衡与利益制衡机制、科学决策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经营决策、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和激励约束等运行管理体系。
本行经营层着力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内审监督的力度,开展内部控制评估,及时、有效揭示风险隐患,实现依法合规经营。
(一)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为防范操作风险,本行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贯彻落实岗位轮换、履职回避及员工家访、员工行为排查等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操作风险的发生。
(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1.管理政策。本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制定了《始兴大众村镇银行风险管理办法》和《始兴大众村镇银行内部控制办法》,坚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各项业务。
2.管理程序。董事会负责确定本行可以承受的操作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操作风险。本行经营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操作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风控部作为操作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稽核内审部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本行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各管理部门负责参与制定与自身职责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负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负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按照规定时限和路径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组织落实整改。
(三)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暂无操作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1.内部控制方面
(1)报告期内,本行建立了全面、系统、适时的内控制度体系,涵盖所有业务范围,包括三会一层、行政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统计工作、信贷管理、风险控制、安全保卫、科技管理、反洗钱和同业业务等,内部控制政策与措施覆盖各主要风险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2023年,本行持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合规手册编制工作,对现有规章制度、重要合同范本进行重检,2023年新制定或修订制度89份,确保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不断提升制度合理性,使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行在新业务、新产品实施前,能做好制度先行,相关流程和产品内容在推广使用前能按要求通过总行审核发文,审核包括合规风险审核、洗钱风险审核、消保审核、声誉风险审核、流动性风险审核,确保依法合规。
(2)本行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制定了适当的职责分离制度,结合经营管理及业务特点,明确划分相关机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各项业务。本行已建立授权审批控制,各项业务活动贯彻授权控制原则,各部门、各机构及其人员必须获得批准和授权后才能办理各项业务,严禁越权行为。
(3)本行内部控制检查按照“谁管理、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开展,总行风控部为全行内部控制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条线内部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本行高度重视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内部和外部检查监督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印发了《内部控制监督报告和问题整改工作规定》,进一步压实一线、二线和三线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纠正与整改,对整改率低于95%的,同时对责任部门负责人、条线管理部门负责人问责。2023年,累计发现问题348个,截至2023年12月末,已完成整改问题344个,整改率为98.85%。本行坚持“严管理”,不隐瞒、不退让,提高违规操作行为代价,提高问责的震慑力,全年印发内部处罚决定通知书56份,内部处罚通报文件14份,累计处罚违规人员164人次,其中通报批评30人次,累计处罚金额5.035万元。
(4)本行树立以人为本意识,加强对依法合规经营、职业道德操守、风险管理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将合规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到日常工作中。2023年,本行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59次,其中总行组织合规培训95次,各部门及支行组织开展案防警示教育培训164次,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组织全行员工学习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观看案件警示教育视频、学习案情通报等,提高全行员工对业务违规操作表现的认识,努力降低业务操作性风险问题和屡查屡犯问题,同时做好案防培训督导检查。
(5)岗位轮换方面。本行于2022年9月1日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岗位轮换规定》(始村银发〔2022〕87号),进一步明确了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对象、岗位轮换期限,其中综合柜员的轮岗期限从2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1年;主管会计的轮岗期限从3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2年;营业网点负责人的轮岗期限从6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年,部门负责人的轮岗期限从6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7年。2022年12月28日,本行已制定《2023年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岗位轮换方案》,2023年本行应轮岗人数为10人,已轮岗人数为10人,轮岗率100%,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轮岗工作。
(6)强制休假方面,本行严格落实《强制休假实施细则》,2023年应强制休假人数1人,已强制休假1人。
(7)履职回避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履职行为的管理,推动自律和廉洁建设,提升内控机制有效性,督促员工公平公正履职,根据《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0号)有关规定,本行已于2020年4月21日制定了《履职回避制度》(始村银发〔2020〕53号),明确规定了履职回避工作对象、任职回避、业务回避、履职回避程序、“关键人员”、“重点业务”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员工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力度,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为保障回避工作开展,本行强化了监督机制,规定稽核内审人员每年对履职回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高级管理层,并将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报属地监管机构。
2023年本行从业人员为51人,其中符合亲属回避关系的人数为2人(夫妻关系),不存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管理层成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管理关系的职务,不存在其中一方担任管理层成员的单位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内控、内审、风险管理、授信审批、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等工作,不存在同时在其他双方有直接业务制约或利害关系等影响内控机制有效性的岗位工作;符合监管人员亲属任职回避的人数为1人,该名员工的亲属在监管机构工作的,我行已合理安排员工岗位和职责,避免员工与亲属存在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关系,避免出现影响监管公正的情形;本行不存在公职人员任职回避的问题;业务回避方面,本行员工在办理重点业务时,如涉及本人、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均主动履行业务回避,且不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重点业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信贷业务、柜面会计业务、同业业务等。
2.全面审计方面
报告期内,本行深入开展了常规稽核检查和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其中开展稽核检查4次,检查内容涵盖柜面业务、信贷业务、财务管理和案件防控等;开展对内专项检查14次,包括全面风险管理专项审计、声誉风险专项审计、薪酬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服务及价格管理的专项检查、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业务的专项审计、印章管理专项检查、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等,对各类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揭示存在的风险,堵塞漏洞。
(1)业务连续管理能力有待提升。未按要求开展业务影响分析评估,未见业务连续性影响分析报告。随着银行IT系统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的日常业务运行高度依赖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故障可能会严重影响银行的正常运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故业务连续性对银行业务发展显得越来越至关重要。而业务影响分析报告能确定各应用系统所应满足的灾难备份需求指标,为后期制定灾难恢复策略和技术方案,以及灾难恢复预案提供依据。目前已完成整改。
(2)数据安全保护意识不足。未见涉密岗位人员离岗离行的,通过书面承诺等方式,约定其对在行在岗期间知晓的客户金融信息的保密义务。目前已要求离职人员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对离职后发生的一切数据泄露安全事故追究其安全责任。
(3)洗钱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本行反洗钱业务系统异常交易监测标准设置不够规范、合理,但未有效发挥识别、监测、预警异常交易的作用,存在交易监测指标设置不合理、模型存在缺陷问题。由于反洗钱业务系统预警的异常交易记录与单位经营范围、产品业务、客户体量等方面的情况不匹配,导致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等问题。我行计划在2024年5月上线新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进一步解决和完善异常交易监测标准设置及系统缺陷问题,同时在2024年加强对本行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强化对可疑交易监测标准、可疑交易报告范例评析以及涉嫌洗钱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等知识的培训学习,对通过交易监测标准筛选出的交易进行人工分析和识别,逐步提升我行员工的可疑交易甄别能力和洗钱风险防范意识。
(4)信贷管理中贷后管理有待加强。由于员工掌握信息不全,对客户情况的变化未能及时掌握及监测,发生影响客户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时,信贷人员自行风险预警提示的主动性不足,导致贷款事后控制有待加强,且存在未按要求频率开展贷后检查工作、未按计划执行分期还款催收不力、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的情况。
(5)柜面业务及安全保卫制度执行不到位。由于柜面业务人员存在对各项规章制度不熟悉、贯彻不力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业务差错出现,如银企对账不合规、人员变更,未及时调整柜员参数,未变更ATM机密码及布防密码、未按频率对ATM机进行查库及巡查、印章交接不规范、长款处理登记不规范、重要物品出库操作不规范等。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柜面业务操作风险事件。
五、声誉风险状况
声誉风险是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一)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坚决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通过监测、识别、评估、预警、报告及处置等程序,实现舆情信息管理,提高了声誉风险预警能力及化解能力。
(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1.管理政策。本行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董事会战略、政策、目标和工作指引》,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明确了声誉风险的政策为:以公司治理为着力点,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声誉风险管理最终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机制,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置声誉事件,及时修复机构受损声誉和社会形象;总体目标为:降低声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确保2023年不发生声誉风险事件。同时,本行已制定《始兴大众村镇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组织架构及职责、全流程管理、常态化建设等内容,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置,实现对声誉风险的有效管控。
2.管理程序。本行董事会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长为声誉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监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管理责任,指定综合办公室作为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并设立声誉风险管理岗,负责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执行声誉风险防范和声誉事件处置中与本部门(支行)有关的各项决策,同时指定一名人员兼职部门(支行)声誉风险管理岗位,加强与综合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筑牢声誉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
(三)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暂无声誉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1.各项机制落实情况
(1)建立了声誉事件报告机制,本行已制定《始兴大众村镇银行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对于符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的声誉事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2)建立了声誉风险监测机制,本行重点关注但不限于以下声誉风险驱动因素:业务、产品运行中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内部组织机构变化、政策制度变化、财务指标变动、系统调整、机构裁撤变更和产品价格调整等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因素;新闻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动向、客户投诉、内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合规检查等揭示出的声誉风险因素;涉及司法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等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因素。本行综合办公室设立声誉风险管理岗,每天对舆情风险情况进行监测和登记,确保一旦发现负面舆情,能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并积极进行多方面、多渠道处置,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声誉风险。
(3)建立了声誉风险事前评估机制,本行在进行重大战略调整、参与重大项目、实施重大金融创新及展业、重大营销活动及媒体推广、披露重要信息、涉及重大法律诉讼或行政处罚、面临群体性事件、遇到行业规则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容易产生声誉风险的情形时,应进行声誉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应对预案。本行已制定《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对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组织架构、重大消费投诉情形、重大消费投诉处理流程与方法、触发情形、应急预案、事后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4)建立了声誉事件分级机制,声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公众可能知悉并引发负面评价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法律风险等事件,客户的集中投诉,针对本行的谣言,网络负面舆情,新闻媒体的错误、失实和批评性报道,本行员工以及行业或交易伙伴广为公众知晓的不当言论和行为等。本行声誉事件分为二级:I级(重大声誉事件),指给本行声誉带来重大损害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全国性影响,危及国家金融安全或本行正常经营秩序,对本行某项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全局影响以及引发全国性主要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批评性报道的声誉事件。Ⅱ级(一般声誉事件),指在分支机构范围内给本行声誉带来损害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区域性影响,危及本行在该地区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本行在该地区内某项业务开展以及引发区域性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批评性报道的声誉事件,以及引发当地新闻媒体和新闻网站批评性报道的声誉事件。
(5)建立了声誉风险应对处置机制,本行按照声誉事件的不同级别,灵活采取措施如下:①核查引发声誉事件的基本事实、主客观原因,分析机构的责任范围;②检视其他经营区域及业务、宣传策略等与声誉事件的关联性,防止声誉事件升级或出现次生风险;③对可能的补救措施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控制利益相关方损失程度和范围;④积极主动统一准备新闻口径,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通气、声明、公告等适当形式,适时披露相关信息,澄清事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⑤对引发声誉事件的产品设计缺陷、服务质量弊病、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进行整改,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并视情公开,展现真诚担当的社会形象;⑥及时开展声誉恢复工作,加大正面宣传,介绍针对声誉事件的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改善经营服务水平的举措,综合施策消除或降低声誉事件的负面影响;⑦对恶意损害我行声誉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⑧声誉事件处置中其他必要的措施。
(6)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体制机制
2023年,本行贯彻落实消保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2023年,本行未出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也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等事件,为本行各项业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本行董事会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督促高管层有效执行和落实相关工作,定期听取经营层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并将相关工作作为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经营层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措施、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相关工作状况,并确保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有序开展;本行成立以行长为组长、行长助理为副组长、其他各部门及支行负责人为成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全面推动、协调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风控部每年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协助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监督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问题整改。
二是对照消保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完善了《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消费投诉处理规程》等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建立了与投诉、举报、调解、诉讼等联动的声誉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有关合理诉求,防止处理不当引发声誉风险。
三是产品设计方面,本行存贷款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均融入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理念和要求;其中,贷款产品方面本行坚持“七不准”和“四公开”原则,依据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政府定价、指导价进行贷款定价,不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现象;储蓄产品方面本行遵循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的原则,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储蓄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消费者出具交易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并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储蓄产品的真实信息。
四是产品销售方面,本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本行不存在不当宣传和误导销售的行为,不存在对产品和服务宣传时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的行为;不存在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相信或有理由相信金融产品和服务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的行为;不存在利用网络、自媒体平台等故意曲解政策,甚至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认为政府或监管部门对产品或服务提供保证的行为。本行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强买强卖,不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本行不存在私售“飞单”的情形,不存在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开展代销业务,不存在假借所属机构名义私自推介、销售未经监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未经机构内部审批的产品的行为;不存在强制捆绑、搭售,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贷款销售方面,本行充分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不存在未使用清晰可辨字体明示产品与服务年化利率及费率的行为;不存在未向消费者明示重要合同条款、可能承担的风险及违约责任、银行应承担的义务等,导致关键信息披露不到位的行为;不存在产品与服务购买、个人信息查询等用户授权等采用默认勾选模式的行为;不存在强制消费者办理保险、信用卡、大额存单等业务或强制要求向特定第三方合作机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行为;不存在要求消费者签署空白合同,在消费者签署后再添加对消费者不利的合同条款及要素的行为。
五是服务收费方面,本行坚持打造“免费银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除了向客户收取出售支票成本费和手续费、委托贷款手续费等极少数费用外,不向客户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跨行汇款手续费、跨行ATM取款手续费、网上银行办理和使用费、账户管理费等账户服务类费用、结算服务类费用、银行卡类费用及电子银行服务类费用等,主动让利于当地客户群体,努力做到利民惠民,为当地群众提供质美价廉的金融服务。本行贷款产品未设置收费项目,在为客户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本行除代客户收取印花税费以外,不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费”“融资顾问费”“融资咨询费”“贷款承诺费”“融资安排费”“额度占用费”“个人理财费”“个人贷款服务手续费”“贷款账户监管费”“资金监管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不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行为。
六是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面向消费者推出新产品和服务或者现有产品和服务涉及消费者利益的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时,由消保岗需对产品和服务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营销宣传等环节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从源头上防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发生;2023年应审查新产品或服务11个,已审查11个,审查率100%。
七是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方面,为确保正确收集、查询、处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并保证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行于2022年11月29日印发了《信息系统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查询、保存、处理和使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修订完善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告知书》,遵循合法、合理原则,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本行不存在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的行为;不存在篡改、违法使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行为;不存在未取得消费者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将其资料用于其他产品和服务的交叉销售或为关联第三方荐客的行为,不存在未经客户同意或无法定事由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消费者的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的行为。2023年,本行未发生客户信息泄露、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电脑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等引发声誉风险的情形。
八是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服务收费行为排查、优质服务检查、稽核检查、内部审计等,规范经营行为,及时纠正和整治操作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从源头上减少客户投诉、杜绝负面报道。同时,本行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产品与服务的性质、主要风险以及收费标准等的介绍说明全面、真实。
九是强化投诉渠道建设,落实投诉处理。2023年度,我行积极与多家第三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开展合作,打通投诉接收处理渠道,强化消费者投诉渠道建设,强化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2023年全年发生消费投诉次数为6次,其中:①因服务态度引起的投诉1件,已对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②因服务效率引起的投诉1件,综合柜员临时有事请假,网点未能做好内部协调管理,导致业务处理时间过长,影响了其他客户的体验引起客户投诉,已对网点主管会计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③因设备引起的投诉1件,凌晨红外报警器误报影响到附近居民正常作息引起客户投诉,已与客户取得联系,向客户解释清楚报警器误报的原因及我行已采取的改正措施,并就影响客户正常休息表示歉意,已取得客户的谅解;④因业务系统引起的投诉2件,一是客户符合首套房利率调整的范畴,由于我行系统暂不支持线上申请和批量调整,需要人工手动逐笔调整,导致利率调整未能立即生效引起客户投诉,已和客户做好解释说明并在系统生效后告知客户;二是客户因预留的联系电话存在“一号多人”的情况,我行业务系统对客户的账户进行了管控,因客户路途遥远不便返回始兴处理,针对此问题进行投诉,我行已核实该预留手机号属于客户本人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已为其解除管控;⑤因合同条款引起的投诉1件,借款人表示需要办理房贷的提前还款,因要支付违约金故投诉,已再次和客户重申和解释《二手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需支付违约金。上述投诉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处理,且未引起客户再次投诉。
2.员工异常行为情况
2023年,本行不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持续做好对员工异常行为的排查和监测工作,印发了《2023年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方案》,按季开展常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员工八小时内外的风险行为、涉嫌案件的行为和存在可能诱发案件隐患的行为,以达到有效预防、发现和化解案件风险,把各种案件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本行未发现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充当资金捐客、经商办企业、在工商企业兼职等异常情形,未发现员工贪污、侵占挪用、贿赂、其他犯罪和外部查办等可能构成犯罪案件的可疑事项。
3.内部管理排查情况
2023年,本行持续倡导、培育和推行合规文化,进一步端正经营指导思想,增强合规经营意识,控制风险,稳健经营,使全行的合规经营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确保各项监督问责机制有效落实,内控管理执行力和控制力明显强化,整体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人人讲合规,处处显合规,行行重合规”的良好氛围。本行未发现创新业务因合规性问题造成的重大风险而引起的负面舆情问题;未发现因业务收费未公示或解释不到位而引起的问题发生;未发现因政策执行偏差、业务营销、吸存揽储、利率调整等解释不到位或错误引导而引起的问题发生;未发生挤兑、围堵、冲击、停业、盗抢、诈骗侵占等突发事件,未发生案件风险事件,未发生因案件而引发的声誉风险问题。
4.绩效考核情况
本行已将声誉事件的防范处置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包括:舆情监测率、声誉风险应急演练率、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舆情监测应对与引导、声誉风险隐患问题整改,以及年度内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等内容。
5.外部联系情况
为了保证在第一时间获得群众、客户、员工的信息以及上访缘由,直面问题,及时查找自身不足,我行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沟通,确保出现相关信访问题后,及时接收信息,及时查找事由,接受监督。同时,我行持续开放信函、电话、传真、直接来访、网络等形式的信访接待工作渠道,及时接收信访信息,并保证每一个信访问题都得到及时、认真的回复。2023年,本行暂未收到需配合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化解的信访事件,也未发现行内、行外的信访问题。
6.声誉风险情况模拟和应急演练情况
声誉风险情景模拟和应急演练包括聚众上访、围攻或冲击营业场所等群体性事件应急演练、营业网点挤兑应急演练等,2023年我行共开展次数为8次。
7.内部审计情况
本行已明确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声誉风险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包括但不限于:治理架构、策略、制度和程序能否确保有效识别、监测和防范声誉风险;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风险排查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到位。本行已于2023年3月23日至3月24日对本行2022年度的声誉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我行时刻关注有关我行的舆情动态,及时掌握和发现可能引发舆情的敏感信息,及时对相关舆情信息进行研判评估,对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信息及时作出预警,提出应对措施,同时,我行每天监测全行可使用资金、大额走款、群众聚集及集中取现等异常情况,防范挤提挤兑、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风险;持续对全行流动性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管理,安排专人调剂资金、匡算头寸,确保按规、快速、高效稳妥应对和处置各种流动性风险。
8.声誉风险研判情况
本行重点并持续关注网上涉及村镇银行的负面舆情情况,为及时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有效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应急事件,确保本行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我行印发了《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控的通知》(始村银发〔2023〕79号),自2023年9月1日起,成立了以董事长任组长、监事长和行长任副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管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我行突发事件应急管控工作;同时,要求严格落实舆情监测机制,确保能及时、迅速的处理不良舆情;严格落实资金监测机制,保证充足的流动性;全面做好正面宣传,增强客户信心,提高公信力;加强源头管控,坚持“客户至上”的理念,提高办理业务的服务技能和水平,提升客户的体验感,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声誉风险事件的发生。
同时,本行每天监测全行可使用资金、大额走款、群众聚集及集中取现等异常情况,防范挤提挤兑、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风险;持续对全行流动性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管理,安排专人调剂资金、匡算头寸,确保按规、快速、高效稳妥应对和处置各种流动性风险;持续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2023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为50.84%,存贷款比例为71.36%,流动性缺口率为74.65%,流动性覆盖率188.79%,净稳定资金比例175.10%,流动性匹配率134.26%,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104.53%,均达到并超过监管标准,流动性整体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要求做好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无负面舆情情况,无涉及消费者权益问题的诉讼或仲裁情况,声誉风险基本可控。
一、年度概况
本行积极响应国家部署的“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简称“双碳目标”)”重大战略决策,将绿色信贷写入董事会战略规划。
本行秉承“审慎经营,稳健发展,实现银行与个人价值共成长”的经营理念,坚持“立足始兴、服务大众”的宗旨,倡导“预防、控制、化解、经营”的风险控制理念,遵循“敬业、诚信、合规”的价值观,坚持“客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原则,发挥业务专长,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本行绿色信贷战略: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从信贷投放上严格控制破坏生态环境和引发社会风险的贷款业务,同时优化存量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本行绿色信贷工作指引:一是积极支持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综合考虑授信客户及项目市场前景、政策补偿、风险状况等因素,加强授信机制、业务流程、产品开发等领域的创新,积极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工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二是适度控制发展速度过快、出现风险征兆的行业,对于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不得新增授信;对于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以及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项目,存量信贷应尽快退出;对于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项目和企业实行“环保达标一票否决制”;三是严防环境和社会风险引发的风险损失及不利影响。
本行绿色信贷主要成效:截至2023年12月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44343.87万元,比年初增加了2161.87万元,增速为5.13%;其中,本行绿色信贷有余额贷款笔数119笔,余额5214.08万元,比年初减少967.79万元,绿色贷款不良率为3.75%。
二、金融机构环境相关治理结构
本行董事会负责确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信贷目标和提交的绿色信贷报告,并监督、评估本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战略执行情况。董事长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绿色信贷项工作,信贷业务部门(包括信贷部、营业部和支行)负责具体落实绿色信贷各项目标、政策等,牵头管理部门为信贷部,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绿化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风控部负责对绿化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内控检查和问责。
三、金融机构环境相关政策制度
本行于2020年9月30日制定并印发《绿色信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绿色信贷治理体系,明确了绿色信贷管理流程;
本行按年制定《信贷工作指引》,2023年度《信贷工作指引》已于2023年3月7日第四届第19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指引中明确了绿色信贷重点支持、限制和禁止准入领域及行业,禁止新增“两高一剩”行业信贷投放,对于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项目和企业实行“环保达标一票否决制”。
四、金融机构环境相关产品与服务创新
1.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
为推动绿色企业提高融资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我行创新推出应收账款质押、林权抵押贷款等产品,支持了始兴县澄江兴宝林场林木育种和育苗项目;制定了《核心民营企业供应链授信方案》,为绿色产业链发展提供了授信方案。
2.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一是根据客户需求,合理制定还款计划。可采取分期或到期还本方式,针对某些企业季节性融资需求,还可采取随借随还或中长期贷款偿还方式,满足绿色企业的经营实际需要;二是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绿色企业,经其主动申请且符合条件,可以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切实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过桥费用;三是支持信用贷款,本行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信用贷款,对资产有限、无法提供足值抵押的相关绿色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解决其融资难题。
五、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管理流程
本行积极研究建立并不断健全气候风险管理体系,搭建气候变化风险和机遇评估框架。
识别:参考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和碳信息披露(CDP)气候变化问卷,从转型风险、实体风险和机遇三大类别,识别本行面临的风险和机遇类型,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国内外可持续发展趋势和本行实际情况,积极识别环境风险和机遇。
评估: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和机遇,逐项识别造成该项风险或机遇的首要气候相关动因,以及其可能造成的潜在主要财务影响、影响的时间范围和影响程度。
应对:结合识别和评估情况,制定相应应对搭施,确保本行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应对气候变化风险、把握气候变化机遇,形成气候变化风险闭环管理机制。
六、环境因素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风险分类 |
风险描述 |
潜在的主要财务影响 |
首要气候相关风险动因 |
时间范围/影响程度 |
应对措施 |
转型风险 |
潜在政策风险:自碳达峰碳中和的“3060”目标被提出以来,中国正在推进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的“1+N”政策体系。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并出台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金融行业标准。如本行未能及时跟进、研究国家宏观政策,正确判断政策走向,制定相应政策落实措施,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 |
间接(运营)成本增加 |
金融行业气候相关风险的监管 |
长期/高 |
认真学习国家和监管机构有关双碳目标的政策与监管要求,建立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绿色金融管理架构,确保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及时落实。 |
科技风险:一方面,本行正在推动数字化转型,可显著减少纸张使用,以及客户来回物理网点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另一方面,正在筹备开展线上+线下信贷业务;如未及时投入人力和资源掌握数字化转型和节能减排的最新技术,可能会面临运营成本增加等风险。 |
间接(运营)成本增加 |
向低排放技术转型 |
短期/中 |
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关注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气候变化风险,了解并在运营管理中应用低碳技术。 |
|
声誉风险: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公共话题,公众对双碳、气候变化和绿色环保的认知程度越来越高。如本行在运营过程中长期对气候和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或在业务中因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不完善、审查不严格而导致发生环境和社会风险,可能会面临声誉风险,难以吸引及留存客户、员工、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 |
产品和服务需求降低造成的收入减少 |
与支持对气候有负面影响的项目或活动有关的负面新闻报道 |
短期/中 |
对涉及气候变化和绿色金融有关的话题进行声誉风险监测和预警,针对可能发生的负面事件建立舆情回应机制,及时回应舆论关切,最大限度化解风险。 |
|
实体风险 |
剧烈自然因子:近年来,全球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频率日益频繁,严重程度不断增加,这些极端天气事件可能会对本行造成如下影响:(1)对本行物理经营网点造成破坏,进而影响业务连续性,破坏金融稳定性:(2)内涝及其引发的雨水倒灌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以及营业场所、办公地点的运行维护安全:(3)对新建和使用中建筑抵御极端天气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本行可能需要投入更多资金来改造/建造或选取能够适应气候变化的办公楼宇或装修材料。 |
间接(运营)成本增加 |
极端天气事件(如气旋和洪水)的严重程度和频率增加 |
长期/中-低 |
关注天气预报、项目周边市政施工开挖现象,定期检查排水管道是否排水通畅。关注供电、供水信息,配合市政供电做好设备设施调峰运行,做好节约用水宣传和雨水回收利用,调高空调运行温度。 |
机遇 |
产品和服务:绿色环保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产业主体具有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因此,持续稳步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助于提升本行金融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的适配性。 |
产品和服务需求增加带来的收入增长 |
低排放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或扩展 |
长期/高 |
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支持资产的全面绿色转型。 |
适应力:积极投资气候适应行动,可以在避免未来损失的同时,产生正向经济收益以及额外的环境和社会收益。 |
因资产升值而促进投资组合价值增加 |
与确保韧性相关的新产品和服务 |
长期/中-高 |
加大可以为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作出贡献产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
七、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
本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绿色办公”理念,努力减小运营层面对环境带来的影响。2023年,本行未收到与生态环境、绿色金融相关的行政处罚、司法判决。
(一)能源管理
本行日常能源消耗主要来自公务车辆的汽油消耗,以及日常运营,特别是照明和动力能源消耗等。本行采取多项能源节能措施,推动降低运营活动产生的碳排放。
1.改造照明系统
本行于2022年5月16日正式迁址至新办公大楼,大楼均为LED节能灯,区域照明节能效率达到75%以上;在楼梯等区域设置感应装置,人员离开时可自动关闭灯光。
2.优化空调系统
本行新办公大楼采用多联机中央空调,可以根据系统负荷的变化自动调节压缩机的转速来改变制冷剂流量,保证机组以较高的效率运行;部分负荷运行时能耗降低,全年运行费用较低,进一步节约用电。
3.推广视频会议系统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基本上采用远程视顿会议的方式进行工作交流、讨论与汇报,减少因通勤、差旅等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4.公务车辆节油管理
对公务用车实行审批制,减少总行公务车出车次数以及产生的能源排放;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保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置。
(二)水资源管理
本行认真做好节水宣导及节水标识张贴工作,不断提升员工节约用水意识;在办公区域设置桶装水,让员工的日常饮水更加环保健康。未来,我们致力于通过技术改造、意识提升等方式,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三)纸张管理
本行持续推行无纸化办公,持续优化OA协同办公系统和信贷系统,为员工提供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无纸化审批(流程中心)、无纸化信息收集(问卷)等工具,减少大量纸张消耗带来的碳排放。
2023年,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根据监管指导意见和相关要求,强化股东股权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持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和运行流程,促进公司治理理念和原则在本行各层面有效贯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董事会主动适应经济金融环境和金融监管形势变化,围绕良好公司治理目标,努力保持发展战略目标,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促进本行持续协调稳健发展。
一、经营决策体系
本行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行长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管理和监督。行长受聘于董事会,负责本行日常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其核心目标是在尊重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股东价值。
二、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程序符合银保监会和《章程》有关规定。
一级法人体制下召开的股东大会: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和方式 |
出席情况 |
主要议题 |
表决情况 |
2022年度 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3日 |
在始兴大众村镇银行总行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加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 |
应到40人,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东39人,代表股份57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497% |
1.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变更住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授权办理变更住所和修改章程的议案》; 8.通过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名单; 9.审议《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选举《始兴大众村镇银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一、审议情况 1.会议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会议同意《关于变更住所的议案》; 5.会议同意《关于修订〈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会议同意《关于授权办理变更住所和修改章程的议案》; 7.会议同意《关于提名2022年度股东大会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名单》,同意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由刘骐铭担任、唱票人由谢兴超担任、监票人由陈晓娟担任; 8.会议同意《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选举情况 1.选举王军军为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方汉旭为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三、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社会职务 |
本行职务 |
代表的股权 类别 |
实际工作的天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曾志伟 |
男 |
本科 |
无 |
董事长 |
本行 |
常驻 |
6 |
陈玉柱 |
男 |
硕士 |
兼任文昌、琼海二家村镇银行董事长 |
董事 |
发起行 |
10天 |
4 |
蔺剑飞 |
男 |
本科 |
乌海银行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
董事 |
发起行 |
24天 |
6 |
徐建军 |
男 |
大专 |
乌海银行董事 |
董事 |
发起行 |
15天 |
6 |
方振山 |
男 |
本科 |
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董事 |
法人股东 |
11天 |
5 |
2023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银保监会和《章程》有关规定。
一级法人体制下召开的董事会:
会议名称 |
时间 |
工作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 |
2023年3月7日 |
一、会议同意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同意《2022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 三、会议同意《2023年董事会战略、政策、目标和工作指引》; 四、会议同意《2023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五、会议同意《2023年度各项经营指标》; 六、会议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同意《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书》; 八、会议同意将《关于变更住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同意将《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同意将《关于授权办理变更住所和修订章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同意《关于修订<延期支付实施细则>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 |
2023年4月24日 |
一、会议同意《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二、会议同意《关于授权修订<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 |
2023年5月23日 |
一、会议同意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同意《审计结果运用管理办法(试行)》; 三、会议同意《关于撤回〈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会议同意《关于变更科技部门名称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 |
2023年6月6日 |
会议同意《关于采购清分机、鉴别仪、清分仪等机具的议案》,同意采购湖南越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现金机具,合计价格为:132868元。 |
第四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 |
2023年7月20日 |
一、会议同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二、会议同意《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 三、会议同意《关于采购“手付通”电子银行系统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 |
2023年11月16日 |
一、会议同意《关于采购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议案》; 二、会议同意《关于采购智能零售信贷系统的议案》; 三、会议同意《始兴大众村镇银行恢复计划(2023年)》; 四、会议同意《关于钟小聪等35笔不良贷款的核销处置方案》。 |
四、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的构成情况
本行监事的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章程》的规定要求。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实际工作的天数 |
备注 |
王军军 |
男 |
大专 |
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 |
127 |
2023年7月3日正式任命 |
方汉旭 |
男 |
大专 |
河北玄阳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
15 |
|
陈晓娟 |
女 |
大专 |
始兴大众村镇银行风控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员工监事 |
249 |
2023年5月23日 正式任命 |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程序符合银保监会和《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级法人体制下召开的监事会:
会议名称 |
时间 |
工作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 |
2023年2月26日 |
1.审议《始兴大众村镇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始兴大众村镇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高管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3.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4.听取《关于2022年度信息科技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业务连续性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对2022年度采购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信贷业务检查情况的通报》《监管意见书》《广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监管检查发现典型问题的通报》《2022年内部审计情况报告》《2023年度稽核内审工作计划》《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
第四届监事会 第16次会议 |
2023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 |
2023年5月23日 |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人选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办公室主任人选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 |
2023年9月7日 |
听取《关于2023年第一、二季度柜面业务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第一、二季度信贷业务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业务专项审计情况的通报》《关于对印章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下半年突击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反洗钱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员工行为管理的评估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辖区银行保险机构5起涉刑案件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投诉综合治理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未落实授信条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监管意见书》。 |
第五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 |
2023年11月30日 |
听取《关于2023年第一、二季度柜面业务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第一、二季度信贷业务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业务专项审计情况的通报》《关于对印章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下半年突击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反洗钱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员工行为管理的评估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辖区银行保险机构5起涉刑案件的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投诉综合治理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未落实授信条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监管意见书》。 |
五、经营管理层成员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经营管理层的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经营管理层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章程》的规定要求。本行经营管理层由1名行长主持经营班子工作,1名副行长、1名行长助理协助行长工作。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务 |
分工 |
李 祎 |
女 |
本科 |
行长 |
主持经营管理层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
黄卫东 |
男 |
大专 |
副行长 |
分管科技部、运营部,负责全行存款、支付结算、现金收付和反洗钱工作 |
谢兴超 |
男 |
本科 |
行长助理 |
分管信贷部,负责全行信贷工作 |
六、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机构设置遵循“简洁、高效”原则,本行下设综合办公室、信贷部、运营部、风控部、科技部等5个职能部门和营业部、九龄支行、马市支行3家经营机构。
本行在岗正式员工51人,其中43%具有大专学历,57%具有本科学历,员工平均年龄35岁。
第七章 年度重大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控股股东,最大十名股东(已覆盖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持股4883.8万元,持股比例84.203%,其中发起行为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30.172%;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为260059.425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崔洪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3007201479082,经营范围为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本行最大十名股东未发生变动。最大十名股东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全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50 |
30.172 |
2 |
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 |
579 |
9.983 |
3 |
章桂明 |
579 |
9.983 |
4 |
李杰文 |
379 |
6.534 |
5 |
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 |
344.5 |
5.940 |
6 |
方壮如 |
269.8 |
4.652 |
7 |
林立松 |
247.5 |
4.267 |
8 |
胡少卿 |
245 |
4.224 |
9 |
徐建军 |
245 |
4.224 |
10 |
张世民 |
245 |
4.224 |
合计 |
4883.8 |
84.203 |
二、主要股东和大股东情况
(一)主要股东/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股东有7个,其中持有我行股份比例5%(含)以上主要股东有5个,分别是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比30.172%)、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股份占比9.983%)、章桂明(股份占比9.983%)、李杰文(股份占比6.534%)、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股份占比5.940%);另曾志伟(股份占比3.448%)、徐建军(股份占比4.224%)分别为我行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属我行主要股东。
报告期内,本行大股东有2个,分别为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定标准:实际持有本行股权最多,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提名董事两名以上)、徐建军(认定标准:徐建军为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视为大股东管理)。
以下为报告期内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表:
序号 |
主要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 比例 |
控股 股东 |
实际 控制人 |
一致 行动人 |
最终 受益人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说明 |
1 |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50 |
30.172 |
无 |
无 |
无 |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崔洪杰 |
乌海银行董事长(代为履行行长职务)、董事 |
梁景阳 |
乌海银行副行长 |
||||||||
邱岩 |
乌海银行副行长 |
||||||||
孙蕊 |
乌海银行副行长 |
||||||||
吉绍林 |
乌海银行首席风险官 |
||||||||
张强小 |
乌海银行总会计师/执行董事 |
||||||||
张楠 |
乌海银行行长助理 |
||||||||
蔺剑飞 |
乌海银行董事会秘书、董事 |
||||||||
张彤 |
乌海银行独立董事 |
||||||||
关志斌 |
乌海银行独立董事 |
||||||||
徐建军 |
乌海银行股东董事 |
||||||||
刘宜林 |
乌海银行股东董事 |
||||||||
王广智 |
乌海银行职工监事 |
||||||||
张玉柱 |
乌海银行职工监事 |
||||||||
崔涛 |
乌海银行外部监事 |
||||||||
王桂华 |
乌海银行外部监事 |
||||||||
杭锦大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乌海银行控制的法人组织,持股51% |
||||||||
乌拉特前旗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乌海银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持股20% |
||||||||
2 |
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 |
579 |
9.983 |
方冬生 |
方冬生 |
无 |
方冬生 |
方冬生 |
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持股85%;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 |
谢锦如 |
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股15%,为方冬生的配偶 |
||||||||
汕头市熙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组织,持股100%(持有股份100万股) |
||||||||
广州润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组织,持股70%,另外,方冬生的配偶谢锦如持股30% |
||||||||
惠来县民生石材开发有限公司 |
方冬生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持股48%,为该公司监事 |
||||||||
3 |
章桂明 |
579 |
9.983 |
无 |
无 |
无 |
章桂明 |
黄可慰 |
章桂明的配偶 |
章俊杰 |
章桂明的父亲 |
||||||||
许培卿 |
章桂明的母亲 |
||||||||
黄细森 |
章桂明的岳父 |
||||||||
吴丽专 |
章桂明的岳母 |
||||||||
章岱儒 |
章桂明的儿子 |
||||||||
章岱丞 |
章桂明的儿子 |
||||||||
章瑾昀 |
章桂明的女儿 |
||||||||
章淑英 |
章桂明的姐姐 |
||||||||
蔡志坚 |
章桂明的姐夫 |
||||||||
广东润通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章桂明控制的法人组织,持股70%,为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黄可慰(章桂明的配偶)持股30% |
||||||||
广东润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润通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
||||||||
广东润通达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润通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揭阳市主流加油站有限公司 |
广东润通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揭阳市鸿泰加油站有限公司 |
广东润通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 |
||||||||
揭阳市揭东区金华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章桂明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持股40%,为该公司监事 |
||||||||
4 |
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 |
344.5 |
5.940 |
郑伟涛 |
方汉旭 |
无 |
方汉旭 |
郑伟涛 |
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62%;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
庄炎彬 |
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股38%;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的监事 |
||||||||
方汉旭 |
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 |
||||||||
深圳市华泰永信供应链有限公司 |
庄炎彬控制的法人组织,持股56% |
||||||||
5 |
李杰文 |
379 |
6.534 |
无 |
无 |
无 |
李杰文 |
吴书欣 |
李杰文的配偶 |
吴诗前 |
李杰文配偶的父亲 |
||||||||
赖美嫦 |
李杰文配偶的母亲 |
||||||||
李裕新 |
李杰文的父亲 |
||||||||
曾桂英 |
李杰文的母亲 |
||||||||
韶关市曲江曹溪温泉假日度假村有限公司 |
李裕新为韶关市曲江曹溪温泉假日度假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持股40%,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 |
||||||||
韶关市曲江区假日豪苑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 |
李裕新为韶关市曲江区假日豪苑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持股40%,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 |
||||||||
韶关市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李裕新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持股45%,为该公司经理 |
||||||||
韶关曹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韶关市曲江曹溪温泉假日度假村有限公司,持股100% |
||||||||
韶关市泉溪酒店有限公司 |
韶关市曲江曹溪温泉假日度假村有限公司,持股100% |
||||||||
6 |
徐建军 |
245 |
4.224 |
无 |
无 |
无 |
徐建军 |
李美 |
徐建军的配偶 |
徐敏 |
徐建军的子女 |
||||||||
王伯玮 |
徐建军女儿的配偶 |
||||||||
乌海市狮城劝业场有限责任公司 |
徐建军控制的法人组织,持股66.67%,为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其妻子李美持股33.33%,为该公司监事 |
||||||||
内蒙古蒙华众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徐建军控制的法人组织,持股55%,为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230203退出) |
||||||||
乌海市金海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徐敏控制的法人组织,持股100% |
||||||||
乌海市兰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徐敏控制的法人组织,持股66.67% |
||||||||
内蒙古鸿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徐敏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持股50%,为该公司监事 |
||||||||
7 |
曾志伟 |
200 |
3.448 |
无 |
无 |
无 |
曾志伟 |
徐坤秀 |
曾志伟的配偶 |
林来娇 |
曾志伟的母亲 |
||||||||
曾楚迪 |
曾志伟的儿子 |
||||||||
曾群英 |
曾志伟的姐姐 |
||||||||
植金俊 |
曾志伟的姐夫 |
||||||||
曾桂英 |
曾志伟的姐姐 |
||||||||
李裕新 |
曾志伟的姐夫 |
||||||||
李杰文 |
曾志伟的外甥 |
||||||||
曾雪英 |
曾志伟的姐姐 |
||||||||
叶祖良 |
曾志伟的姐夫 |
||||||||
曾文业 |
曾志伟的姐姐 |
||||||||
郑荣华 |
曾志伟的姐夫 |
||||||||
徐流金 |
曾志伟配偶父亲 |
||||||||
曹新娣 |
曾志伟配偶母亲 |
||||||||
徐立祥 |
曾志伟配偶的弟弟 |
||||||||
徐坤莉 |
曾志伟配偶的姐姐 |
报告期内,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主要股东出质本行股权情况:
出质人名称 |
出质人 证照号码 |
质权人名称 |
质权人 证照号码 |
出质股权数额 |
质押担保金额 |
质押期限 |
工商质押编号 |
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 |
91445281193453419C |
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22279771056XQ |
170万股 |
200万元 |
2021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7日 |
(粤韶)股质登记设字〔2021〕第4402001210070715号 |
备注: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共持有本行344.5万元股份,股权质押比例为49.35%,符合“主要股东出质股权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本行股权的50%”的监管规定。
三、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无分立合并事项。
四、本行、本行董事会及董事接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本行董事会及董事没有接受处罚情况。
五、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关于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韶金监复〔2023〕26号),本行住所由“始兴县太平镇城北路创发大厦首层至三层”变更为“始兴县太平镇城北路38号创发大厦首层101、二层和三层”。
附件:会计报表附注
董事长: 行长: 主管会计:
始兴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会计报表附注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年度。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特别说明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的除外。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贷款分类方法。本公司的各项贷款包括:抵押、保证贷款。短期及中长期贷款:本公司按贷款期限确定贷款类别,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列作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列作中长期贷款。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文)的规定,信贷资产按风险五级分类:
(1)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5.资产减值准备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资产减值。
(1)资产减值准备提取范围。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中的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本公司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各项贷款。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范围为除各项贷款以外的其他风险资产。
(2)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比例
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的标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为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损失类100%,对特定国家、地区或行业发放的贷款,根据的风险程度和回收可能性,分析确定各类信贷资产应计提特种准备。
经批准核销的呆账贷款,冲销贷款损失准备金;已冲销的损失呆账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已冲销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予以转回。
(3)一般风险准备
本公司除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外,暂未计提其他一般风险准备。
6.低值易耗品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固定资产资产条件的物品,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下列物品,不论单位价值大小,均为低值易耗品:密押机、点钞机、铁皮柜、保险柜、打捆机、验钞机、印鉴鉴别仪、微机及打印机、打码机、压数机、打孔机等。
7.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计价和收益确认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被投资企业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8.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等。固定资产按购置或新建时的原始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按原价减去5%的净残值在分类折旧年限内平均计提。固定资产的类别、分类折旧年限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预计使用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4% |
运输工具 |
4年 |
23.7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年至5年 |
31.67%至19.00% |
9.无形资产核算方法。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本公司的无形资产为系统应用软件。
10.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递延资产主要包括摊销期限在一年及以上的经营用监控设备款及装修款,以实际发生额核算,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11.收入确认原则
(1)利息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25号和《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发放的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及以上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其已计提的利息收入,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表外核算的应计利息,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款期的利息收入。
(2)中间业务收入。包括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等,在交易已经完成,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中间业务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均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12.利息支出确认原则。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每日计提应付利息。
13.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对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产生的与上一会计年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额调整汇算清缴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
14.职工薪酬。短期员工薪酬福利:工资与奖金、社会保障福利及其它短期员工福利于本公司员工提供服务的期间计提。
(三)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注:除有特别说明外,以下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及周转金 |
3,995,041.21 |
2,441,670.54 |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 |
84,588,494.33 |
50,731,940.68 |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
- |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合计 |
88,583,535.54 |
53,173,611.22 |
2.存放同业款项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中国建设银行始兴支行 |
130,473.78 |
26,051.89 |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1,895,505.87 |
7,544,433.62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18,000,00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
10,000,237.64 |
18,000,000.00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17,000,000.00 |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227,985.02 |
16,000,0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7,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7,000,000.0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5,000,000.00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7,000,000.0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8,000,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8,000,000.00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8,000,000.00 |
减:减值准备 |
- |
- |
存放同业款项合计 |
190,254,202.31 |
196,570,485.51 |
3.应收利息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存放同业应计利息 |
391,110.40 |
2,433,632.78 |
贷款应计利息 |
328,866.08 |
154,740.25 |
应收利息合计 |
719,976.48 |
2,588,373.03 |
4.发放贷款和垫款(单位:人民币万元)
4.1按发放贷款的对象分析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农户贷款 |
28,330.70 |
16,261.44 |
农村经济组织贷款 |
|
- |
农村企业贷款 |
10,899.04 |
- |
非农贷款 |
2,952.26 |
28,082.43 |
贴现资产 |
|
- |
贷款总额 |
42,182.00 |
44,343.87 |
减:贷款减值准备 |
1,065.41 |
1,194.75 |
贷款净额 |
41,116.59 |
43,149.12 |
4.2按发放贷款的企业和个人分布情况分析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企业贷款: |
|
|
贷款 |
10899.04 |
10558.29 |
贴现 |
|
|
小计 |
10899.04 |
10558.29 |
个人贷款: |
|
|
信用卡 |
- |
- |
住房抵押 |
11320.60 |
10237.21 |
其它 |
19962.36 |
23126.38 |
小计 |
31282.96 |
33363.59 |
减:贷款减值准备 |
1,065.41 |
1,194.75 |
贷款净额 |
41,116.59 |
43,149.12 |
4.3按发放贷款的行业分析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农牧业、渔业 |
4643.29 |
4275.61 |
采掘业(重工业) |
757.70 |
844.36 |
制造业(轻工业) |
3452.97 |
5,015.09 |
房地产业 |
139.15 |
1215.46 |
社会服务、科技、文化、卫生业 |
1835.57 |
1412.38 |
建筑业 |
4675.37 |
6537.35 |
其 他 |
26,677.95 |
25043.62 |
贷款总额 |
42,182.00 |
44,343.87 |
减:贷款减值准备 |
1,065.41 |
1,194.75 |
贷款净额 |
41,116.59 |
43,149.12 |
4.4按发放贷款的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信用贷款 |
10800.33 |
14,967.98 |
保证贷款 |
6807.25 |
6551.73 |
附担保物贷款 |
24,574.42 |
22824.16 |
其中: 抵押贷款 |
22697.42 |
20931.30 |
质押贷款 |
1,877.00 |
1,892.86 |
贷款总额 |
42,182.00 |
44,343.87 |
减:贷款减值准备 |
1,065.41 |
1,194.75 |
贷款净额 |
41,116.59 |
43,149.12 |
4.5按发放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始兴县内 |
37,969.27 |
43,681.12 |
始兴县外 |
4,212.73 |
662.75 |
贷款总额 |
42,182.00 |
44,343.87 |
减:贷款减值准备 |
1,065.41 |
1,194.75 |
贷款净额 |
41,116.59 |
43,149.12 |
4.6按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分析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正常贷款 |
40,958.91 |
41,378.68 |
关注贷款 |
569.97 |
2,309.53 |
次级贷款 |
181.90 |
365.66 |
可疑贷款 |
471.22 |
43.52 |
损失贷款 |
- |
246.48 |
贷款总额 |
42,182.00 |
44,343.87 |
减:贷款减值准备 |
1,065.41 |
1,194.75 |
合 计 |
41,116.59 |
43,149.12 |
4.7按发放贷款的期限分析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短期贷款 |
8,388.17 |
8,501.50 |
中长期贷款 |
33,793.83 |
35,842.37 |
发放贷款合计 |
42,182.00 |
44,343.87 |
减:贷款减值准备 |
1,065.41 |
1,194.75 |
贷款净额 |
41,116.59 |
43,149.12 |
4.8可疑类贷款前10家情况分析
客 户 名 称 |
贷款本金(元) |
逾期最长时间(天) |
张唐宝 |
309,166.89 |
285 |
温美秀 |
126,000.00 |
6 |
合 计 |
435,166.89 |
- |
5.资产减值准备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年初余额 |
9,019,990.18 |
10,654,091.84 |
本年计提 |
1,340,000.00 |
963,709.51 |
本年核销 |
|
3,006,471.57 |
本年转回 |
294,101.66 |
3,403,975.47 |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转入 |
|
|
年末余额 |
10,654,091.84 |
12,015,305.25 |
6.固定资产
项 目 |
年初余额 |
增 加 |
减 少 |
年末余额 |
原 值: |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6,133,451.39 |
- |
- |
6,133,451.39 |
机器设备 |
- |
1,065,661.42 |
|
1,065,661.42 |
运输工具 |
482,071.79 |
|
|
482,071.79 |
电子设备 |
1,718,691.49 |
289,044.46 |
|
2,007,735.95 |
其 他 |
1,706,684.46 |
|
|
1,706,684.46 |
小 计 |
10,040,899.13 |
1,354,705.88 |
- |
11,395,605.01 |
累计折旧: |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59,261.24 |
291,314.40 |
|
2,350,575.64 |
机器设备 |
- |
227,062.77 |
|
227,062.77 |
运输工具 |
374,121.20 |
83,847.00 |
|
457,968.20 |
电子设备 |
1,526,524.05 |
89,917.42 |
|
1,616,441.47 |
其 他 |
1,304,009.12 |
|
|
1,304,009.12 |
小 计 |
5,263,915.61 |
692,141.59 |
- |
5,956,057.20 |
减: 减值准备 |
|
- |
- |
|
固定资产净值 |
4,776,983.52 |
662,564.29 |
- |
5,439,547.81 |
7.其他资产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 |
474,244.52 |
588,538.08 |
预付账款 |
3,717,930.66 |
48,768.66 |
待摊费用 |
162,711.49 |
89,450.35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无形资产 |
1,497,178.49 |
1,671,840.49 |
长期待摊费用 |
393,882.01 |
3,646,238.78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574,900.00 |
其他资产合计 |
6,245,947.17 |
3,322,665.83 |
8.向中央银行借款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214,000.00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合计 |
214,000.00 |
- |
9.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系统内存放款项 |
- |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合计 |
- |
- |
10.吸收存款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活期存款 |
|
|
公司客户 |
48,275,854.35 |
23,236,512.78 |
个人客户 |
81,396,349.11 |
90,245,766.49 |
活期存款小计 |
129,672,203.46 |
113,482,279.27 |
定期存款 |
|
|
公司客户 |
4,224,857.69 |
3,724,857.69 |
个人客户 |
240,278,218.20 |
368,434,436.85 |
定期存款小计 |
244,503,075.89 |
372,159,294.54 |
通知存款 |
3,154,809.00 |
12,328,000.00 |
协议存款 |
25,478,692.22 |
22,954,853.33 |
定活通储蓄存款 |
211,700,096.78 |
97,956,984.03 |
活期其他保证金 |
2,107,298.76 |
2,133,011.20 |
定期其他保证金 |
277,651.99 |
400,597.31 |
注册资金存款 |
392,924.91 |
- |
吸收存款合计 |
617,286,753.01 |
621,415,019.68 |
11.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年末余额 |
应付职工薪酬合计 |
720,000.00 |
6,714,685.25 |
7,224,685.25 |
210,000.00 |
12.应交税费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年末余额 |
营业税 |
- |
|
|
- |
企业所得税 |
344,974.03 |
1,056,099.20 |
1,401,073.23 |
- |
城建税 |
4,742.09 |
19,520.69 |
19,300.76 |
4,962.03 |
教育费附加 |
2,845.26 |
11,712.41 |
11,580.45 |
2,977.2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96.85 |
7,808.28 |
7,720.31 |
1,984.81 |
个人所得税 |
- |
210,244.88 |
210,244.88 |
- |
房产税 |
- |
51,520.99 |
51,520.99 |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1,480.36 |
1,480.36 |
- |
车船使用税 |
- |
960.00 |
960.00 |
- |
增值税 |
94,842.02 |
780,827.48 |
776,428.86 |
99,240.64 |
印花税 |
1,771.00 |
4,291.47 |
3,379.00 |
2,683.47 |
应交税费合计 |
451,071.25 |
2,144,465.76 |
2,483,688.84 |
111,848.17 |
13.应付利息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年末余额 |
应付利息合计 |
7,437,159.02 |
33,706,633.54 |
24,887,905.24 |
16,255,887.32 |
14.其他负债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其他应付款 |
374,223.78 |
880,251.37 |
同城交换清算 |
- |
- |
银联卡资金清算 |
- |
- |
其他代理业务负债 |
2,668.00 |
2,668.00 |
资金清算过渡户 |
- |
- |
清算资金往来 |
1,053,216.44 |
774,427.22 |
小额支付清算 |
- |
- |
其他负债合计 |
1,430,108.22 |
1,657,346.59 |
15.实收资本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年变动 |
2023年12月31日 |
比例 |
国内法人资格股 |
- |
- |
- |
- |
国内法人投资股 |
28,527,000.00 |
- |
28,527,000.00 |
49.18% |
境内自然人资格股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投资股 |
29,473,000.00 |
- |
29,473,000.00 |
50.82% |
实收资本合计 |
58,000,000.00 |
- |
58,000,000.00 |
100.00% |
16.盈余公积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2,883,997.67 |
3,042,460.57 |
根据公司法,本行需要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本行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未分配利润上年末余额 |
9,057,004.54 |
13,322,982.79 |
未分配利润年初数 |
9,057,004.54 |
13,322,982.79 |
本年净利润 |
5,070,044.65 |
-14,415,900.19 |
税后利润补亏 |
- |
- |
提取盈余公积 |
507,004.47 |
158,462.90 |
提取一般准备 |
|
|
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 |
|
|
以前年度利润转入 |
-297,061.93 |
-235,511.24 |
未分配利润年末数 |
13,322,982.79 |
-1,486,891.54 |
18.利息净收入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利息收入: |
|
|
短期保证贷款利息收入 |
- |
- |
短期抵押质押贷款利息收入 |
- |
- |
个人消费贷款利息收入 |
- |
- |
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收入 |
1,917,779.95 |
826,997.22 |
公司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收入 |
2,552,444.13 |
3,268,716.30 |
公司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收入 |
252,542.96 |
297,583.15 |
个人短期经营贷款利息收入 |
3,369,136.08 |
502,342.52 |
个人短期消费贷款利息收入 |
7,286.00 |
8,348.29 |
个人中长期经营贷款利息收入 |
4,751,875.42 |
5,099,400.35 |
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利息收入 |
1,734,488.03 |
2,448,271.72 |
农户短期经营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
2,093,577.36 |
897,950.56 |
农户短期消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
39,199.20 |
10,199.50 |
农户中长期经营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
708,389.65 |
1,515,252.38 |
农户中长期消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
3,263,501.86 |
3,422,062.74 |
小型企业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
19,468.00 |
- |
微型企业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
1,917,543.02 |
2,716,474.73 |
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
3,940,031.65 |
6,838,441.61 |
逾期利息收入 |
|
|
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 |
|
|
中长期保证贷款利息收入 |
|
|
中长期抵押质押贷款利息收入 |
|
|
已减值公司贷款利息收入 |
-51,386.67 |
749,055.97 |
已减值个人贷款利息收入 |
149,457.45 |
485,942.47 |
贷款利息收入小计 |
26,665,334.09 |
29,087,039.51 |
|
|
|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
|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
541,139.48 |
539,609.70 |
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 |
1,066,421.50 |
4,562,216.80 |
存放系统内款项利息收入 |
5,885,629.92 |
915,435.35 |
拆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 |
|
|
拆放系统内款项利息收入 |
|
|
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
|
|
转贴现利息收入 |
|
|
其他 |
3,240.00 |
3,240.00 |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小计 |
7,496,430.90 |
6,020,501.85 |
|
|
|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
|
|
投资收益小计 |
- |
- |
|
|
|
利息支出: |
|
|
活期存款利息支出 |
642,872.12 |
425,705.15 |
定期存款利息支出 |
12,975,761.90 |
34,922,747.70 |
通知存款利息支出 |
31,365.71 |
146,587.18 |
协议存款利息支出 |
405,542.10 |
138,658.13 |
存入保证金利息支出 |
89,547.41 |
95,445.24 |
注册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
- |
- |
利息支出小计 |
14,145,089.24 |
35,729,143.40 |
|
|
|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
- |
- |
系统内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
- |
- |
系统内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
- |
- |
同业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
416.67 |
- |
同业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
- |
- |
转(再)贴现利息支出 |
- |
- |
其他 |
|
|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小计 |
416.67 |
- |
利息净收入 |
20,016,259.08 |
-621,602.04 |
19.手续费净收入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手续费收入: |
|
|
银行卡业务手续费收入 |
10,354.09 |
7,615.02 |
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 |
895.38 |
977.82 |
外汇业务手续费收入 |
- |
|
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
29,126.21 |
|
担保业务手续费收入 |
|
|
账户管理费收入 |
|
|
其他 |
|
|
手续费收入合计 |
40,375.68 |
8,592.84 |
|
|
|
手续费支出: |
|
|
银行卡业务手续费支出 |
55,081.36 |
39,510.78 |
结算业务手续费支出 |
1,896.72 |
520.40 |
代理业务手续费支出 |
|
|
其他手续费支出 |
53,026.59 |
62,696.16 |
其他中间业务支出 |
- |
|
手续费支出合计 |
110,004.67 |
102,727.34 |
手续费净收入 |
-69,628.99 |
-94,134.50 |
20.其他业务收入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入 |
- |
- |
抵债资产租赁收入 |
- |
- |
管理服务费收入 |
- |
- |
结算工本费收入 |
|
|
结算邮电费收入 |
19.41 |
14.85 |
其他 |
- |
- |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
19.41 |
14.85 |
21.其他收益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政府补贴收入 |
77,622.83 |
2,621.44 |
其他 |
728,400.00 |
817,836.65 |
合计 |
806,022.83 |
820,458.09 |
22.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城 建 税 |
22,559.93 |
19,520.69 |
教育费附加 |
13,535.96 |
11,712.4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023.97 |
7,808.28 |
房产税 |
50,690.28 |
51,520.99 |
土地使用税 |
1,480.36 |
1,480.36 |
印花税 |
9,164.50 |
8,547.16 |
车船税 |
960.00 |
960.00 |
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 |
107,415.00 |
101,549.89 |
23.业务及管理费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发生额 |
12,573,657.01 |
12,814,611.85 |
其中: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324,744.30 |
255,790.55 |
印刷费 |
71,955.00 |
19,930.00 |
安全保卫费 |
458,795.00 |
605,962.19 |
邮电费 |
439,633.13 |
438,920.02 |
公杂费 |
41,836.29 |
37,445.97 |
水电费 |
111,640.19 |
122,616.59 |
税费 |
- |
- |
职工工资及福利 |
2,794,589.76 |
2,919,157.61 |
社会劳动保险金 |
584,278.30 |
44,102.70 |
住房公积金 |
538,416.00 |
590,390.94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186,401.20 |
541,799.00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554,111.37 |
36,419.00 |
业务招待费 |
158,491.61 |
692,141.59 |
钞币运送费 |
62,066.08 |
169,603.06 |
保险费 |
195,759.98 |
75,534.37 |
职工教育经费 |
178,373.50 |
233,873.05 |
劳动保护费 |
24,000.00 |
16,667.50 |
差旅费 |
74,105.25 |
43,350.00 |
会议费 |
8,608.00 |
141,421.65 |
递延资产摊销 |
135,317.14 |
0.00 |
租赁费 |
912,378.44 |
436,888.15 |
修理费 |
45,102.00 |
709,824.00 |
其他 |
842,785.04 |
94,040.00 |
咨询费 |
10,000.00 |
548,127.45 |
审计费 |
28,000.00 |
80,632.00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211,711.34 |
34,000.00 |
绿化费 |
9,750.00 |
291,488.00 |
取暖及降温费 |
36,397.50 |
2,607.87 |
董事会和理事会费 |
146,911.00 |
35,775.00 |
其他人力费用 |
3,252,466.27 |
195,528.74 |
系统运行费 |
57,663.40 |
3,252,643.32 |
物业费 |
7,869.92 |
74,031.01 |
会费 |
69,500.00 |
4,400.52 |
团体意外险 |
- |
69,500.00 |
车辆保险 |
- |
- |
公证费 |
- |
- |
诉讼费 |
- |
- |
24.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产清理收益 |
- |
- |
抵债资产处置收入 |
- |
- |
长款收入 |
- |
- |
罚没款收入 |
- |
- |
违约金收入 |
- |
50,425.80 |
政府补贴 |
38,363.41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 |
捐赠利得 |
- |
- |
久悬未取款项收入 |
- |
- |
其他 |
|
35,882.34 |
营业外收入合计 |
38,363.41 |
86,308.14 |
25.信用(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贷款减值损失 |
1,340,000.00 |
895,900.00 |
抵债资产跌价损失 |
- |
67,809.51 |
26.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抵债资产处置损失 |
- |
- |
非常损失 |
- |
- |
资产盘亏及清理损失 |
6,634.20 |
6,634.20 |
出纳结算赔款 |
- |
- |
罚没支出 |
- |
- |
久悬未取款项支出 |
-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 |
行政性罚款 |
- |
- |
捐赠支出 |
1,000.00 |
1,000.00 |
滞纳金 |
- |
- |
其他 |
2,270.00 |
2,270.00 |
营业外支出合计 |
9,904.20 |
9,904.20 |
27.所得税费用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税前利润 |
6,760,059.53 |
2,374,781.57 |
本年计提 |
1,690,014.88 |
790,152.59 |
所得税费用合计 |
1,690,014.88 |
790,152.59 |
2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现金及周转金 |
3,568,197.89 |
2,441,670.54 |
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现金等价物: |
- |
|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
- |
|
存放同业活期款项 |
203,830,589.45 |
68,550,787.41 |
合同期三个月内的存放同业款项 |
- |
- |
短期投资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计 |
207,398,787.34 |
70,992,457.95 |
(四)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 |
入股金额(万元) |
占总股本比例(%) |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 |
17,500,000 |
1,750.00 |
30.172% |
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 |
5,790,000 |
579.00 |
9.983% |
章桂明 |
自然人 |
5,790,000 |
579.00 |
9.983% |
李杰文 |
自然人 |
3,790,000 |
379.00 |
6.534% |
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 |
3,445,000 |
344.50 |
5.940% |
方壮如 |
自然人 |
2,698,000 |
269.80 |
4.652% |
林立松 |
自然人 |
2,475,000 |
247.50 |
4.267% |
胡少卿 |
自然人 |
2,450,000 |
245.00 |
4.224% |
徐建军 |
自然人 |
2,450,000 |
245.00 |
4.224% |
张世民 |
自然人 |
2,450,000 |
245.00 |
4.224% |
合计 |
48,838,000 |
4,883.80 |
84.203% |
2.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2.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情况
关联方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6号 |
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
母公司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2.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动
关联方名称 |
期初数 |
比例 |
期末数 |
比例 |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500,000.00 |
30.17% |
17,500,000.00 |
30.17% |
2.3其他关联单位情况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文昌大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琼海大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杭锦大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乌拉特前旗大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广州润本实业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广州润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普宁市盛达实业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章桂明 |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李杰文 |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曾志伟 |
董事长 |
陈玉柱 |
董事 |
蔺剑飞 |
董事 |
徐建军 |
董事 |
方振山 |
董事 |
李祎 |
行长 |
黄卫东 |
副行长 |
谢兴超 |
行长助理 |
王军军 |
监事长 |
方汉旭 |
监事 |
陈晓娟 |
职工监事 |
刘发明 |
财务负责人 |
2.4关联方交易情况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五)承诺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没有其他任何需作披露的承诺事项。
(六)或有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没有其他任何需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没有其他任何需作披露或调整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八)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情况
2023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何兆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转让本公司对债务人曾仙养的不良债权38万元。2023年12月29日,何兆根已向本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38万元。
(九)重大投资、融资情况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融资事项。
(十)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由于改造核心系统需联合五家村镇银行同时改造,其他四家村镇银行的会计科目暂未变更,影响本公司未能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